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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叉车工作装置的安全要求
- 2020-01-04-

1.门架不得有变形和焊缝脱焊现象,内外门架的滚动间隙应调整合理,不得大于1.5mm,滚轮滚动应灵敏,滚轮及轴应无裂纹、缺陷。轮槽磨损量不得大于原尺度的10%。

2.两根起重链条张紧度应均匀,不得歪曲变形,端部联接可靠,链条的节距不得超出原长度的4%,否则应替换链条。链轮滚动应灵敏。

3.货叉架不得有严峻变形,焊缝脱焊现象。货叉表面不得有裂纹、焊缝开焊现象。货叉根角不得大于93°,厚度不得低于原尺度的90%。左、右货叉尖的高度差不得超越货叉水平段长度的3%。货叉定位应可靠,货叉挂钩的支承面、定位面不得有显着缺陷,货叉与货叉架的合作间隙不该过大,且移动平顺。

4.起升油缸与门架联接部位应可靠,倾斜油缸与门架、车架的铰接应可靠、灵敏,合作间隙不得过大。油缸应密封良好,无裂纹,工作平稳。在额外载荷下,lOmin门架自沉量不大于20mm,倾角不大于0.5°。满载时起升速度不该低于标准值的一半。

5.护顶架、挡货架须完全有用。

6.货叉上下禁止站人,不允许用单支货叉叉取高过载荷的货物。

7.配备有叉车驾驶证的叉车司机,防止一台叉车多个司机。